交警执勤时被撞伤,工伤医药费由谁出?
我是一名交警,在执勤的时候被车撞伤了,现在涉及到医药费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笔工伤医药费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单位出,还是肇事方出,或者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交警执勤时被撞伤的情况下,关于工伤医药费的承担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交警在执勤过程中被撞伤,这明显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因为执勤属于工作范畴,在这个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该交警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符合相关标准的情况下,大部分的工伤医药费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 同时,由于交警是被撞伤,存在肇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肇事方有义务对交警的损害进行赔偿,其中就包括医药费。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医药费,之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第三人(肇事方)追偿。另一种是直接要求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如果肇事方有能力且愿意及时赔偿,那么由肇事方支付医药费是比较直接的方式。但如果肇事方逃逸或者无力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就会发挥作用,保障受伤交警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总之,交警执勤时被撞伤的工伤医药费,在有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肇事方也有赔偿的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在支付后有权向肇事方追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