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孩子应该和谁在一起?
我和孩子他爸打算离婚,现在就孩子跟谁的问题一直达不成一致。我很想让孩子跟着我,但是又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在父母离婚时,到底孩子该和谁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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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确定孩子和谁在一起,也就是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法律也有相关的明确规定。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育。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断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教育背景等。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能够为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并且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那么这一方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此外,如果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这些情况也会在法院的考量范围内。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所以法律赋予他们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的话语权。总之,在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时,一切都是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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