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该由谁主动处理?
前几天我开车出门和另一辆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人员受伤,但车辆有一定程度的损坏。现在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应该由谁主动站出来处理后续的事情,是责任方,还是双方都有主动处理的义务呢?我有点拿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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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主动处理是一个多方面的要求,涉及到当事人、保险公司以及交警等不同主体。 首先,当事人有主动处理交通事故的首要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也就是说,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要第一时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好现场,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如果是轻微事故,双方可以快速协商解决。 其次,保险公司也需要主动履行相关职责。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主动开展勘查定损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所以,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需要主动及时地处理理赔事宜。 最后,交警部门在接到报警后,有主动介入调查处理的法定职责。他们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认定事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了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交警需要按照规定主动、公正地处理每一起交通事故。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保险公司和交警都有各自主动处理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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