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买的首套房,买后又买新房,离婚时房子怎么判?


在这种涉及父母出资购房且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下,法律判定较为复杂,需分多种情形来看。 首先,对于首套房,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中明确,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要是一方父母婚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婚后由小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这是综合考虑房产的来源以及夫妻双方在婚后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明确表示为自己子女所有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该套房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离婚时则按照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处理,即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对于买新房后的情况,同样遵循上述类似原则来判定。如果新房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首套房有父母出资情况,新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总之,房产判定要综合购房时间、父母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分别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比如两人按份共有一套房子,一个占60%份额,一个占40%份额 ,在处置房产等方面要按照这个份额来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一般要进行分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