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业维修基金应由谁缴纳?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涉及到物业维修基金缴纳的事儿。我不太清楚这笔钱到底该我出,还是开发商出,或者是有其他规定。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物业维修基金到底应由谁来缴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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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物业维修基金,也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它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业主是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主体。 对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所以,不同类型的房产,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主体有所不同。商品住宅主要由业主缴纳,而公有住房除了业主缴纳一部分外,售房单位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缴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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