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开车门撞到人,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最近我看到身边发生了一起打车时开车门撞到人的事儿,心里挺疑惑的。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是司机的责任大,还是乘客的责任大,又或者有没有其他可能的责任划分情况。想了解下具体是依据什么来判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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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开车门撞到人,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司机在停车时没有充分考虑并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例如未在安全的指定位置停车,或者没有提醒乘客开门注意安全,那么司机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比如,司机在道路中间随意停车让乘客下车,导致乘客开门时撞到过往行人,这种情况下司机的停车行为存在明显过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司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乘客作为乘车者也有义务在下车开门前仔细观察周围环境,确保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潜在威胁。若乘客未能履行该义务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乘客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例如,乘客在没有观察后方来车和行人的情况下,突然打开车门撞到了人,乘客的疏忽大意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最后,如果车辆停放违反相关法规,例如停在禁停区域,或者在车辆尚未完全静止状态下就匆忙开启车门所引发的事故,那么司机以及所有乘客可能需要共同承担此次事故的所有责任。 在具体案件中,责任划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规定来确定。例如,若有证据证明行人自身也存在过错,比如行人没有走人行道等,那么在确定责任时也会考虑这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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