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我家孩子还未成年,可前几天他趁我们不注意,偷偷开家里车出去,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是我们家长全部承担,还是有其他情况?我就是想弄清楚具体谁来担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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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情况较为复杂。 首先,在我国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年满18周岁才能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未成年人驾车属于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车引发事故,其监护人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监护人,还有两类人可能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一类是车辆所有人或者实际控制车辆的人(如质押权人、承租人等),另一类是从未成年人驾车中获得利益的人。如果经过车辆所有人的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因为车辆所有人明知未成年人不具备驾驶资格,还许可其驾驶,主观上存在过错。如果未成年人未经车辆所有人的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监护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但如果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的管理有重大疏忽,比如将车钥匙长期插在车上等,车辆所有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在这种情况下,其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一般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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