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登记处会调解夫妻之间的矛盾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去离婚登记处办理离婚,但是心里还是有些纠结,也不知道离婚登记处会不会在办理过程中帮我们调解一下矛盾,让我们再考虑考虑。我想了解下离婚登记处有没有调解矛盾这个流程,会不会做这方面的工作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调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离婚登记处是否会调解矛盾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登记的基本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只是明确了离婚登记的申请程序,并没有提及调解环节。 不过,《民法典》还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离婚登记处必须调解矛盾,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离婚登记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解。因为离婚是一件涉及家庭、子女和财产等多方面的大事,很多夫妻可能是在一时冲动下做出的决定。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有可能会基于这种考虑,以中立的立场,引导双方理性思考,让双方更加慎重地对待离婚。 然而,并非所有的离婚登记处都会进行调解。有些地方由于工作繁忙、人员有限等原因,可能不会主动开展调解工作。而且,如果夫妻双方态度坚决,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离婚登记处也不会强行介入。 如果夫妻双方希望在离婚登记过程中得到调解,可以主动向离婚登记处提出请求。此外,除了离婚登记处,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咨询师、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的帮助,他们在调解夫妻矛盾方面可能会更有经验和方法。总之,是否能在离婚登记处获得矛盾调解,既取决于当地离婚登记处的工作安排,也与夫妻双方的意愿有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