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路上出现意外由谁承担责任?

我今天出门在路上走着,突然旁边一辆自行车倒了砸到我,我受了点伤。现在也没搞清楚是谁弄倒的自行车。我就想知道,像这种在路上出现意外的情况,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我该找谁赔偿我的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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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路上出现意外,责任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形下的责任认定及法律依据。 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的意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若是因物件造成的意外,比如路边的广告牌掉落、树木倾倒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如果是因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意外,比如被人故意撞倒、被人打架波及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总之,在路上出现意外的责任认定要综合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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