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流浪狗咬了该找谁赔偿?


当被流浪狗咬伤后,关于找谁赔偿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能找到流浪狗的原主人,那么原主人是有赔偿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虽然狗已经变成了流浪狗,但只要能确定原主人,他们就不能因为遗弃或者让狗逃逸而免除责任。举个例子,如果这只流浪狗原本是某个人家养的,后来主人不要它了,它在流浪期间咬了人,那么这个原主人就需要对伤者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因被咬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其次,如果流浪狗被其他人长期投喂,形成了事实上的管理关系,那么投喂者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为长期投喂的行为使得流浪狗经常在投喂地点附近活动,增加了他人被狗伤害的风险。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投喂者责任的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投喂的频率、方式、是否对周围环境和他人安全造成明显影响等。 另外,如果是在一些特定场所,比如小区、商场等,这些场所的管理方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没有及时驱赶流浪狗、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等,导致有人被流浪狗咬伤,那么管理方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被流浪狗咬伤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责任主体,如果协商赔偿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