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最后应该起诉谁?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和对方协商赔偿没达成一致,打算起诉。但我不太清楚该起诉谁,是直接开车撞我的人,还是车主,要是车辆有挂靠单位的话又该怎么办?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好确定起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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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确定起诉对象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这关系到您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的保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的起诉对象。 首先,如果肇事者就是车主,那么直接起诉车主就行。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作为直接侵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车主需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要是肇事者和车主不是同一人,一般可以将肇事者和车主列为共同被告。例如车辆外借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车主如果存在过错,如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还出借车辆等,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车辆是挂靠在某个单位名下运营,那么可以起诉肇事者、车主以及挂靠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要是车辆是在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就应该起诉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 另外,如果车辆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还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险部分也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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