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五万多为何会判三年?是如何判定的?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诈骗罪量刑的问题。我有个朋友涉及一起诈骗案,涉案金额五万多,最后被判处了三年。我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判的,想知道依据是什么,在这个过程中都考虑了哪些因素,是怎样得出判三年这个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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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罪量刑的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指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你朋友诈骗五万多,这个金额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按照法律规定,正常是要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幅度内量刑。 那为什么最后判了三年呢?这就要说到影响量刑的诸多因素了。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一些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就可能在这个量刑幅度内被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比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也就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表明其有认罪悔罪的态度;立功情节,比如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还有积极退赃,把诈骗所得的财物退还给被害人,弥补被害人的损失;以及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表示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这些情节都有可能使得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判处,所以最后你朋友被判处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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