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要避免开具和接受低开机动车销售发票?

我最近打算买辆车,卖车的人说可以给我低开销售发票,这样我能少交点税。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么做有没有风险,也不清楚为啥大家都说要避免这种情况,想了解下其中的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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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避免开具和接受低开机动车销售发票,主要是基于以下多方面的法律考虑和风险因素。 首先,从税收角度来看,低开机动车销售发票属于一种偷逃税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低开销售发票会导致少缴纳车辆购置税、增值税等税款,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其次,对于消费者来说,接受低开的发票看似当下少交了车辆购置税,但后续也存在诸多隐患。比如在车辆发生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车时,消费者只能以发票上的金额作为退款依据,会遭受经济损失。而且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通常按照发票金额来确定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理赔,低开的发票会使理赔金额降低,不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对于销售方而言,开具低开的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销售方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遵守法律法规,还是保障自身权益的角度,都应该避免开具和接受低开机动车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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