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本写单独所有,离婚后老公有份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了一套房,房本上只写了我单独所有。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房子在法律上我老公有没有份呢?我不太清楚房本写单独所有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具体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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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房本写单独所有,离婚后老公是否有份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房本上写单独所有,并不一定就意味着该房产完全属于登记一方,在离婚时另一方就没有分割的权利。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便房本上只写了一方单独所有,若购买房屋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套房子通常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老公是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的。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工资收入支付了购房款,或者用夫妻共同经营所得来购买房屋等情况。 然而,如果该房屋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在婚后没有进行过任何形式的产权变更等,那么即便房本写的是单独所有,这房子依然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老公就没有权利分割该房产。 此外,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老公同样没有份。总之,房本写单独所有,离婚后老公是否有份,要综合考虑购房时间、资金来源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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