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单独所有在离婚时是怎样的情况?
我和另一半结婚后有一套房产登记在我一人名下,写着单独所有。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这套房产在离婚时会怎么处理,是完全归我所有,还是要和对方分割?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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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房产单独所有在离婚时的处理情况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解释一下“婚后房产单独所有”的概念。通常情况下,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房产登记为单独所有,并不一定就意味着该房产完全属于登记方个人。这可能是基于夫妻双方的约定或者满足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如果婚后房产虽然登记为单独所有,但实际上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且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大概率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通常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然而,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资金的来源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另外,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一方单独所有,那么在离婚时也会按照协议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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