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单独所有,配偶有份吗?
我和我爱人婚后买了套房,房产证上只写了我爱人单独所有。我想知道,这房子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有没有份呢?万一以后有个什么事儿,我会不会没权益?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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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房产证上写单独所有时配偶是否有份,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单独所有”这个概念。在房产证上标注“单独所有”,从字面意思理解,好像房子就只属于登记的那个人。但在法律层面,这并不绝对决定房子的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单独所有,只要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用夫妻双方的工资、经营收益等共同收入购买,那么该房屋通常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是有份的。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明确表示该房屋仅为其个人所有,例如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该房屋归一方单独所有,那么此时配偶可能就没有份。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并且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也可能被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配偶可能没有份额。 所以,房产证上写单独所有,不能简单地判定配偶有没有份,要结合房屋购买时间、资金来源、双方约定等多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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