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婚后买了套房,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会不会就不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到底怎么认定呢,这房子到底属不属于我们两人共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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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名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综合多方面情况来看。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夫妻结婚开始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一起赚钱,用这些钱买了房子,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这房子本质上还是两人共有的。 然而,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名字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购房资金的来源以及购房时间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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