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全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后,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证只写了爱人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啊?我就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这房子的产权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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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全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买房的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名字,该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的工资收入用于买房,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是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买房款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并且房屋只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买房并只登记自己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是个人财产。这里涉及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畴,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等。 另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婚后全款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能简单判定是否为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等因素。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指明确属于夫妻中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比如一方婚前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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