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偷渡记录为什么不能办理护照呢?
我之前有过偷渡记录,最近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办理护照出国,但是被告知不能办理。我不太明白,偷渡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为什么现在就不能办护照呢?想了解下背后的法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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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护照的概念。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有偷渡记录不能办理护照,主要是因为偷渡行为本身违反了我国出入境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偷渡者未经过合法的程序和审批出境,这是一种扰乱国家正常出入境管理秩序的行为。从国家管理的角度来看,有偷渡记录的人员可能存在不遵守法律法规、不诚信等情况,为了确保出入境管理的严肃性和有效性,防止可能出现的再次违规行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办理护照是合理的举措。一般来说,等相关限制期限过去,并且该人员在之后表现良好,遵守法律法规,还是有可能正常办理护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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