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在外地被拘留家属为何收不到通知?
我亲人在外地被拘留了,可我们一直没收到通知。我很担心,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我想了解下,按法律规定应该会通知家属,那为啥我们没收到呢?是有什么特殊情况,还是中间环节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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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行为时,及时通知家属是法定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无法通知”的情况通常包括被拘留人没有提供真实有效的家属联系方式、家属的地址不明确、通讯方式无法联系上家属等客观原因。例如,被拘留人故意隐瞒家属信息,或者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家庭住址不准确等。 而“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这种情况,一般是指通知家属可能导致同案犯逃跑、毁灭或者伪造证据等影响侦查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形是暂时的,一旦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公安机关就需要马上通知家属。 如果家属确实长时间没有收到拘留通知,可以主动联系实施拘留的公安机关,了解具体情况。在沟通时,要向公安机关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以及与被拘留人的关系证明,以便顺利获取相关情况。同时,公安机关也有义务根据家属的询问,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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