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帮信罪会改成诈骗罪?


帮信罪和诈骗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帮信罪转变为诈骗罪通常是因为行为主体的主观意图以及客观行为发生了性质上的转变。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某人明知他人要进行网络赌博犯罪,还为其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就可能构成帮信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比如,编造虚假的投资项目,诱骗他人投入资金,从而非法占有这些资金,就构成诈骗罪。 帮信罪转变为诈骗罪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主观认知和参与程度加深:如果原本被认定为帮信罪的行为人,在后续调查中发现其对他人的诈骗行为有明确的认知,并且与诈骗分子共同谋划、参与到诈骗活动中,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一开始以为只是帮助他人进行普通的网络活动,后来发现是诈骗活动,并且还参与了诈骗方案的策划和实施。 2. 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当行为人在提供帮助的过程中,主观上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并通过欺诈手段获取了财物,此时案件性质可能会从帮信罪转变为诈骗罪。例如,帮助他人进行网络诈骗活动,并且从中分得一部分诈骗所得。 3. 行为对诈骗结果起关键作用:如果提供帮助的行为超越了一般帮助的范畴,对诈骗结果的发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也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例如,为诈骗活动提供了关键的技术支持,使得诈骗得以顺利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而帮信罪的刑罚相对诈骗罪来说较轻,所以罪名的准确认定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有重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