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为什么使用外观设计不算侵权行为?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产品的外观设计,自己也有一些相关创意。但在使用类似设计的时候,担心会侵权。想了解一下到底在哪些情况下,使用外观设计是不会被认定为侵权的呢?是有特定条件,还是有相关法律标准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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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使用外观设计不算侵权行为,可能基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要是使用的外观设计是自己独立创作并合法取得的,而且和他人已有的外观设计不存在实质性相似,那就不算侵权。比如,某设计师自己独立设计了一款独特的灯具外观,与市场上其他灯具外观差异明显,这种情况下就不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对专利的新颖性等有要求,强调了独立创作的重要性。 其次,合法取得的外观设计,在使用时也可能不侵权。例如通过合法的设计委托合同获得外观设计,或者在法律规定时间内自行研发并取得的外观设计等。若一家企业通过正规合同,委托设计公司为其设计产品外观,该企业对这个合法取得的外观设计进行使用,通常不会被认定侵权。 再者,使用的场合和目的也很关键。如果只是在特定、不具有市场竞争关系的范围内使用,并且不会误导消费者或给原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可能不构成侵权。但要是超出了合理范围,就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比如一家公司制作了一个产品外观设计用于内部展示、测试等非商业竞争目的,不对外销售产品,这种使用可能不侵权;但如果对外销售盈利,就可能有侵权风险。 另外,从设计特征方面,如果使用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不相同或不相近似,也不构成侵权。而且若使用的产品属于不同类别,功能、用途等与专利产品差异较大,即便外观有相似之处,也不属于侵权范围。还有,如果是在独立研发设计过程中偶然形成类似外观,且没有抄袭故意,同样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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