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私闯打人,警察为什么不让我发出来?


在探讨警察为何不让您将别人私闯打人的事情发出来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私闯民宅”,它指的是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批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也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其次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即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警察不让您将此事发出来,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一方面,在事件调查过程中,随意发布相关信息可能会影响案件的侦查工作。比如,您发布的内容可能会泄露案件的关键线索,干扰警方对证据的收集和对犯罪嫌疑人的追踪。另一方面,不当发布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发布时没有客观、准确地描述事实,或者包含了一些误导性的信息,可能会对涉事人员(包括违法者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名誉权等造成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此外,随意发布还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信息传播不当,可能会引起公众的误解和恐慌,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为了确保案件能够顺利侦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稳定,警察会要求您在一定时间内不要随意发布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