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工资过万不需要交税?


工资过万通常情况下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存在工资过万却不需要交税的情况,下面来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综合所得按年计税,按月或按次预缴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费用六万元”就是我们常说的每年 6 万的免征额,平均到每个月就是 5000 元。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 如果一个人工资过万,但存在较多的扣除项目,使得应纳税所得额为零或者负数,那么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举个例子,小张每月工资 12000 元,每月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1000 元,有一个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可享受每月 1000 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同时小张是独生子女,赡养一位年满 60 岁的老人,又可享受每月 2000 元的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小张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12000 - 5000(免征额) - 1000(社保公积金) - 1000(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2000(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3000 元。若小张还有其他符合规定的扣除项目,使得应纳税所得额进一步降低为零,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还有一些法定的免税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等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工资过万中有一部分属于上述免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将这部分扣除,也可能导致最终不需要交税。 总之,工资过万不一定交税是因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会有多种扣除项目和法定免税情形,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交税以及交多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