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继承的遗产为什么不能分割?
我和配偶要离婚了,可他有一部分遗产还没实际继承到手里,我想分割这部分遗产,但好像法律规定不能这样做,我不太明白这是为什么,具体法律依据又是什么,这种情况下我后续该怎么做呢?
展开


“离婚时未继承的遗产不能分割”意思是,在离婚时,如果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有权继承的财产还没有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实际的分配,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不能要求对这部分未实际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 从法律概念角度来解释,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和行为。在遗产未实际分割前,遗产的归属还处于不确定状态,继承人对遗产仅享有一种期待权,而不是实际的财产所有权。 其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具体来说,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之所以不支持直接分割未继承的遗产,是因为这部分财产尚未真正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甲的父亲去世留下一套房产,甲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在房产尚未实际分割给甲之前,甲只是有可能获得部分房产份额,这部分份额不确定,也就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只有等遗产实际分割完成,甲明确获得了一定份额的房产,该部分财产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另一方才能主张分割。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夫妻中想分割这部分财产的一方,需要等待继承人之间完成实际的遗产分割后,再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这部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遗产进行分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