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靠什么认定?

最近在工作上有些疑惑,不太清楚自己和单位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感觉两种关系在很多方面都挺像的,所以想具体了解一下,到底该依据什么来认定这两种关系呢?是看合同,还是有其他的判断标准呀?
展开 view-more
  • #劳动关系
  • #劳务关系
  • #关系认定
  • #劳动合同
  • #劳务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认定上有多种依据。 首先从合同角度来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有书面劳动合同基本可认定为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的合同形式更灵活,书面、口头等形式都可以,它主要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提供一次性或特定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的关系。 其次从主体资格来看,劳动关系中,一方须为企业法人或机构,另一方必须是个人劳动者,且二者不可同时为个体或者集体;劳务关系则无此限制,双方都可为法人、组织或者公民,甚至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共同参与。 再者从从属关系判断,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经济利益外,尚有人身从属关系,要接受用人单位管理调度,遵循其规章制度,比如考勤、绩效等规定;劳务关系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平等,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一方提供劳务服务,另一方支付劳务报酬。 另外,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劳动关系还有一些参考凭证。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而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其中部分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相关概念: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为其提供劳动并获取报酬等。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劳动者提供一次性或特定劳务服务,用工者支付报酬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相对平等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