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后再婚财产继承权是怎样的?


在了解丧偶后再婚财产继承权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财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份额。 对于丧偶后再婚财产的继承,如果被继承人(也就是去世的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遗嘱怎么写,财产就怎么分。 若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配偶,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之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所以,丧偶后再婚的配偶,在法定继承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对于财产的范围,要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再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后,如果一方去世,其婚前财产也会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婚后财产是再婚后夫妻共同创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遗产时,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例如,夫妻婚后有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先分出50万给在世的配偶,剩下的50万才作为去世一方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进行分配。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还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