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再婚后是否还有继承权?
我之前的配偶再婚了,现在有一处财产涉及继承问题,我不知道TA再婚后还有没有对这部分财产的继承权,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了解一下配偶再婚后在继承方面的相关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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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对于配偶再婚后是否还有继承权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说,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配偶,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与其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如果一方再婚,意味着原有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那么再婚方对于原配偶的遗产就不再享有法定继承权。因为法定继承强调的是在继承开始时的婚姻关系状态,婚姻关系一旦解除,基于婚姻关系所产生的法定继承权也就随之消失。 然而,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情况就有所不同。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如果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财产留给已经再婚的原配偶,那么该原配偶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原配偶获得继承权并非基于婚姻关系,而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意愿。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配偶再婚后对原配偶的遗产不再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其继承,则可以获得相应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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