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女方出轨想离婚而男方不同意的案件中,女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由于女方出轨属于过错方,男方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提出要求女方进行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男方可以基于女方出轨这一过错行为,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女方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通常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较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