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后老婆带着孩子走了打算离婚,这种情况需要给钱吗?
我和老婆吵架后,她带着孩子离开了,现在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需要给她钱,以及如果需要,具体要给哪些钱。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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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给钱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应当平均分割,但会适当照顾抚养孩子一方以及无过错方。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都要按照这个原则进行分配。 其次,是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如果离婚后孩子由老婆抚养,你通常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你的收入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中存在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况,比如一方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照顾老人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后,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吵架后老婆带着孩子走了打算离婚,是否需要给钱以及给多少钱,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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