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在场?

我想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过户给别人,但是对方最近在外地,短时间内没办法回来一起办理过户手续。我就想问问,房产过户是不是一定得双方当事人都在现场才能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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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产过户通常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后,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简单来说,就是把房产的所有权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 在一般情况下,房产过户要求双方当事人都在场。这是因为过户手续需要双方对交易进行确认,签署相关文件,以确保整个过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这里的申请人通常就包括买卖双方,而双方在场签署文件就是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一种体现。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当事人可以不用亲自到场。如果一方无法到场,可以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过户事宜。受托人凭借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就可以代表委托人在过户手续中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房产过户不属于必须本人亲自实施的行为,所以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但是,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类型的房产过户,比如法院判决的强制过户等,可能不需要原产权人到场。法院会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即便原产权人不配合或者不在场,过户也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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