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过户是否必须本人到场?

我有一套房子要过户给别人,但是最近我工作特别忙,实在抽不出时间去现场办理过户手续。我想知道房产过户是不是一定要本人到场办理呢?要是本人不能去,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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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产过户这件事情上,并不一定非要本人到场。我们先来解释一下房产过户,它就是把房子的所有权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过程。 一般情况下,本人到场办理过户是最直接、最常见的方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这里说的当事人其实通常就是房产过户的双方,要求他们到现场,是为了确保过户行为是双方真实的意愿,并且能当场完成相关文件的签署等手续。 不过,在本人不能到场的情况下,也是有解决办法的。这就涉及到委托代理的法律概念。委托代理就是本人通过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来代替自己办理相关事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代理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房产过户的当事人可以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自己办理过户手续。被委托人凭借这份公证过的委托书,就能够代表委托人在过户过程中行使相应的权利和履行义务。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法定代理人一般是当事人的监护人,他们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利和义务代表当事人处理相关的房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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