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给别人是否需要那个人本人到场?
我想把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给朋友,不知道过户的时候需不需要我朋友本人到现场办理。我朋友最近工作特别忙,经常出差,很难抽出时间,如果不用他本人来就太好了。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过户给别人一定要那个人本人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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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的过户事务中,通常情况下是希望接受过户的人本人到场的。不过,也存在本人不到场的解决办法。 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叫“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就是说,本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替自己去做某些事情,并且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比如在过户这件事上,如果接受过户的人不能亲自到场,他可以出具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来办理过户手续。这样被委托人就可以凭借这份授权委托书,以接受过户人的名义完成过户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而对于过户行为,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本人亲自实施,所以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不过,不同类型的过户,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像房屋过户,不动产登记机构通常会要求严格审查授权委托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车辆过户等情况,也会遵循类似的代理规则。如果接受过户的人确实无法到场,提前按照规定办理好委托手续,就可以顺利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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