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过户时,夫妻双方都需要到场吗?
我名下有套房子要办理过户,房子是我和配偶婚后买的。现在我有点忙,想让配偶自己去办过户。不知道办理房屋过户时,是不是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呢?不太了解这方面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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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过户时,夫妻双方是否都要到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房屋产权归属。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办理过户时,通常只需要产权登记人一方到场即可。因为这属于产权人对自己个人财产的处分,不需要另一方同意或到场。例如,男方在结婚前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之后他要把这套房子过户给别人,这时就他自己去办理相关手续就行。 如果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办理过户时,原则上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签字同意。这是因为共同财产的处分需要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比如,夫妻婚后一起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或者一方名下,当要把这套房子过户时,就需要夫妻两人都到现场。不过,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一方不能亲自到场,也可以通过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委托另一方或者其他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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