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开发商造房造成的房屋危房?


当遇到开发商造房造成房屋成为危房的情况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是解决问题较为温和的方式。因为开发商对其建造的房屋质量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对危房进行修复加固,使其符合安全居住标准;或者要求开发商给予经济赔偿,赔偿因房屋成为危房给自己带来的损失,比如另行租房居住的费用等。 如果和开发商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有对房地产开发建设进行监管的职责。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采取改正措施。行政主管部门会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开发商解决房屋危房问题。 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如果购房合同中有仲裁条款,那么可以根据该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高效、专业等特点。若没有仲裁条款,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房屋成为危房是由于开发商造房问题导致的相关证据,比如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若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或严重违约,法院可能会判决开发商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房屋危房情况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还可以向公安机关等部门反映,追究开发商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