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子过户会怎么判?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现在对房子过户的判定情况不太清楚。我们这套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写的是对方名字,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房子过户问题,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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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子过户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如果房子是一方在恋爱期间已全额支付购房款且取得房产证,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一方婚前全额付款但婚后才拿到房产证,同样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是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属于个人单独所有。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归个人。 其次,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置;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将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未偿还贷款作为其个人债务。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再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若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评估,取得所有权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分割。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另外,如果离婚时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可另行起诉。 总之,法院判决会依据《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来进行综合判定。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房屋增值部分:是指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等因素导致的价值增加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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