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子没过户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办离婚,房子的事儿一直没定下来。当初买了房子但还没来得及过户,现在闹离婚,也不知道这房子法院会咋判。想了解下这种没过户的房子,在离婚时法院一般是依据啥来判的,我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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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房子没过户,法院的判决会依据多种情况来定。首先要明确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通俗来讲,就是房子只有在房产证上登记了谁的名字,法律上才承认这个人对房子有合法的产权。 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即便离婚时没过户,一般也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归购买方所有。这是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范畴,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没过户,在双方对财产分割协议不成时,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比如说,如果有孩子且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为了保障孩子稳定的居住环境,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像出轨、家暴等,法院也可能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将房子判给无过错方。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房子涉及到继承问题且还没过户,在离婚诉讼中不能直接分割。得先提起继承之诉确定房产归属,之后才能在离婚诉讼里进行分割。因为在继承关系没确定前,房子的产权状态不明确,自然无法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相关概念: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简单说就是通过登记来确定房子等不动产归谁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也就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这个时间段内,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继承之诉:就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等问题的一种诉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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