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离婚该如何处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但是我们住的房子房产证还没下来。心里挺着急的,不知道这种没证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是能直接分好归属,还是得等证下来再说?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操作,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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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遇到还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处理方式主要有协商和诉讼两种。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房子归谁。等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直接拿着协议去办理即可。这种方式比较灵活简便,只要双方达成共识,能高效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还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会根据房子的具体情况,结合双方各自对房子的贡献来确定房子归谁。 具体来说,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不论购房款来源如何,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房屋的居住权或者使用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协商将房屋出售后分割房款。若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屋的出资情况等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判决房屋的居住使用或者进行份额的初步判定等。后续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依据判决进行产权的变更等操作 。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这部分财产的分割,协商不成同样可由法院判决。婚前购买一方享有房屋的主要权益,但要给另一方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的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一般要进行分割。 房屋增值部分:指房屋随着时间推移,因市场因素等导致价值比购买时增加的那部分价值。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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