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最近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现在住的房子还没有房产证。想知道这种没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呀?是双方自己协商就行,还是法院也能管?主要就是想弄清楚具体的处理办法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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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遇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处理方式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可以自行签订书面协议来约定房屋的使用、归属等问题。这种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就有约束力。 要是协商不成,想通过法院解决,情况就稍微复杂些。一般来说,因为没有房产证,无法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法院在离婚判决时通常不会直接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分割处理 。这是因为《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房产证就意味着没有完成法定的物权登记,所以法院难以直接判定房屋归谁。 不过,这并不代表法院完全不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判定房屋可以供哪一方当事人使用。同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考量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双方的经济实力等情况来做出合理安排。例如,如果夫妻育有子女,法院可能会将房屋判归具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稳定;要是一方经济基础薄弱,法院可能会给予其居住权等。 还有一种情况,离婚过后,当房子正式取得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再向法院另行起诉,要求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分割确定。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就是对像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享有的权利,像所有权、使用权等。通过依法登记,这些权利才能被法律认可和保护。 共同财产制:简单说就是在婚姻关系里,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有共同的管理、处分等权利。如果存在这种制度,一些财产哪怕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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