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公证的婚前房产离婚后归谁?
我在结婚前自己买了套房子,当时没做公证。现在和伴侣感情不太好,担心万一走到离婚那一步,这套房子怎么算。想知道没公证的话,这房子离婚后到底是归我个人,还是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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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夫妻个人财产就是在婚姻关系中明确属于夫妻某一方独自拥有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对于未进行公证的婚前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一般遵循以下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房产是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即便没有进行公证,离婚后通常还是归购买房产的这一方。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婚前一方购买房产,但在婚前或婚后添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就意味着房产性质发生了改变,变成了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还有,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哪怕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配。另外,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夫妻双方一起偿还房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双方应进行平分。 总之,未公证的婚前房产在离婚时一般归购买方,但具体情况还得结合是否有名字添加、房贷偿还等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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