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没有财产公证,离婚后对方能分得财产吗?
我和配偶结婚前没做财产公证,现在面临离婚,不清楚婚前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的归属问题。想知道在没有公证的前提下,离婚时对方是否有权分得我的婚前财产,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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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结婚前没有财产公证,离婚后婚前财产仍然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对方不能分得,离婚时也不用进行分割,但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首先,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这些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从法律角度讲,其财产性质属于个人财产。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没有进行财产公证,其婚前财产的属性也不会改变。公证只是一种证明财产归属的方式,并非确定财产归属的必要条件。 然而,如果男女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婚前财产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即使没有公证,该财产分割协议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时就需要按照约定进行分割。例如,双方书面约定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对方就有权分得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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