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离婚后我是有份的吗?

我婚前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在法律上该怎么算。我想知道具体依据什么法律规定来确定我对这套房子有没有份额,能不能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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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关于婚前买的房子写自己名字,离婚后是否有份,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子,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该条法律明确指出,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是没有份额的,该房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但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一般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种加名的行为,在法律上可以理解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使得房产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双方都有份额,通常会由双方共同分割该房产。 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通常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份额。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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