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医疗事故鉴定要去哪里做?
我在山亭区,前不久在一家医院治疗后感觉情况不对劲,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在山亭区要做医疗事故鉴定的话,应该去哪里办理呢?希望了解相关流程和具体地点。
展开


在山亭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有以下途径。 首先,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山亭区属于山东省枣庄市,当地的卫生健康局等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受理相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符合鉴定条件,会安排交由相应的医学会进行鉴定。 其次,医患双方也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根据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对于山亭区而言,枣庄市医学会通常是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后,共同委托该医学会进行鉴定。双方需提交相关的病历资料、陈述材料等,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 另外,如果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也就是说,如果对枣庄市医学会的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由山东省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