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去哪里鉴定?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该去哪里做鉴定。想了解一下,在国内发生医疗事故后,到底应该找哪个机构来进行专业的鉴定呢?是医院自己的鉴定部门,还是有专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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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需要进行鉴定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鉴定机构。 首先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里的医学会是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的组织,他们拥有专业的医学和法律专家资源,能够对医疗事故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其次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种方式体现了双方的意愿和自主选择,有助于提高鉴定结果的认可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有两类,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此外,如果涉及到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由中华医学会组织技术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汇聚了国内顶尖的医学专家,对于一些特别复杂的医疗事故能够给出更精准的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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