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药死人是否算医疗事故?
自己家人吃了药后不幸去世,心里特别难过和疑惑 ,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医疗事故。想了解从法律层面,判定的标准是什么,是只要吃药死人就一定是医疗事故,还是有其他复杂的认定条件,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说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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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药死人不一定算医疗事故。首先要明白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一是医生开错药,比如开了与患者病情不相符的药,或者开错药的剂量,导致患者死亡,这种明显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引发的后果,很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二是没有充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等情况,导致患者对所服用药物过敏死亡,如果按照规范应该询问而未询问,就存在过失,也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等内容。当出现吃药死人的情况时,要经过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还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等不同情况。
但要是属于这些情况,就可能不算医疗事故:药物本身是假冒伪劣商品,这种情况涉及的是制售假药等刑事责任问题,而不是单纯的医疗事故;还有如果是患者个人原因,比如自行加大药物剂量,或者隐瞒重要病情等个人选择或疏忽导致死亡,那么通常不涉及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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