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去世该如何维权?


如果遇到医疗事故导致去世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行的维权方法和要点。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有明确规定。 第一步是及时收集证据。这其中,病历资料非常关键,它就像是整个治疗过程的“记录员”,门诊病历涵盖了患者看病时向医生诉说的情况、医生检查结果、诊断结论以及处理办法等;住院病历包含病程记录、针对死亡病例的讨论记录、会诊意见等。此外,化验单、各类检查结果,像心电图、B超等报告,也能反映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这些都是确定医疗事故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 接着,尝试与医院进行协商。要以理性的态度,清楚地向医院说明事故发生经过、患者症状等情况,要求医院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赔偿方案。在协商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沟通记录,比如电话录音、短信等,万一后续协商不顺利,这些都可能成为重要证据。 要是协商没有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卫生行政部门会安排专业的鉴定人员,全面细致地调查分析医疗事故,确定事故责任程度。这里要注意,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如果病员已经死亡,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应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 最后,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或者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例如病历、鉴定报告、协商记录等,以此向法院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总之,医疗事故导致去世后的维权工作比较复杂,需要保持冷静,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