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被人强奸了但不肯说出来,我可以报警吗?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您是可以报警的。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即使您的妻子作为受害者不肯说出来,您作为家属同样有权利进行报案。 强奸罪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暴力型刑事犯罪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如果存在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报警后,公安机关会依法展开调查收集证据等工作。虽然您妻子现在不肯说,但警方专业的调查方式和人员,有可能让她放下心理负担配合调查。而且即使没有您妻子的直接指认,如果有其他相关证据能证明强奸行为的发生,也不影响对犯罪行为的追究。 不过要注意,强奸案件发生后应尽量及时报警。因为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追诉权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是存在追溯时效的。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如果在公安机关、检察院立案侦查或者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检法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相关概念: 追诉时效:就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这个期限,一般就不能再追究了。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