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死妻再嫁,是否有权带走自己继承的财产?
老公去世了,我打算再嫁。我和老公之前有一些共同财产,还有我继承老公的一部分财产。现在婆家说我再嫁就不能带走这些财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权利带走自己继承的这部分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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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死妻再嫁的情况下,妻子有权带走自己继承的财产。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首先,财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法律制度。当丈夫去世后,妻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有权利继承丈夫的遗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其中,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在没有遗嘱特别指定的情况下,妻子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子女、父母,共同参与遗产的分配。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以,妻子通过法定继承所获得的财产,是她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益。其次,妻子再嫁是她的婚姻自由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然也包括丧偶后的再婚自由。妻子再婚后,她所继承的财产,其所有权已经归属于她自己。这些财产和她的婚前个人财产一样,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合法财产。她完全有权利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自然也包括将其带走。综上所述,夫死妻再嫁时,妻子有权带走自己依法继承的财产。如果遇到他人阻碍,妻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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