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威胁报警了是否会传唤被告人?
我被人威胁了,心里特别害怕就报警了。现在我就想知道,报警之后警察会不会去传唤威胁我的那个人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流程,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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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人威胁报警后,是否会传唤被告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在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中,传唤都有其相应的规定。 对于治安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也就是说,如果警方通过初步调查,认为威胁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就可能会依法传唤威胁者。 在刑事案件方面,如果威胁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所以,报警后警方会先对威胁事件进行调查,如果有证据证明威胁者可能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并且有必要对其进行询问调查时,就会依法进行传唤。但如果经过调查,认为威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违法犯罪,可能就不会进行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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