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报案后会立即抓人吗?


诈骗报案后是否会立即抓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诈骗罪的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我们向公安机关报案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并不会马上抓人。第一步,公安机关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如果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会收集相关证据。只有在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且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毁灭证据、继续实施犯罪等情况下,公安机关才会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抓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所以,诈骗报案后一般不会立即抓人,要经过审查、立案、侦查等一系列程序,有充分证据和符合法定条件时才会采取抓人等强制措施。





